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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物业管理条例》答记者问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hlw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2

人民日报

  问:条例制定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随着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房屋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越来越多的公有住房逐渐转变成个人所有。与此相适应,原来的公房承租人逐步转变为房屋所有权人,原来的公房管理者与住户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也逐渐演变为物业管理企业与房屋所有权人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在住房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设发展过程中,物业管理这一新
兴行业应运而生。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的时期。据调查,上海、广东、山东、辽宁等省市的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达50%左右,深圳市物业管理的覆盖面已超过90%。全国物业管理企业已有2万多家,从业人员超过200万。它的产生和发展,对于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扩大就业起着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制度加以解决。条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制定的。制定条例的目的是:明确业主、物业管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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