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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物管企业 不能说走就走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2
近日,记者从贵阳市物业管理协会获悉,针对当前部分小区物管企业擅自撤离小区的行为,该协会日前起草了《物管企业撤出物业小区的程序规定(试行)》,要求各个小区物管企业遵照执行。

  《规定》中提出,物业管理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业主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到期;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物业管理企业(业主)未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样,物管企业符合上述条例的,也可以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停止物业管理活动。物管企业作出撤出物业服务小区的决定,应书面送达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方,同时应函告物业所在地办事处及房地产管理部门。

  据悉,目前该试行规定已在贵阳市780多个小区试行。若业主发现物管企业有违规行为,可以向房管局物管部门或物管协会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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