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承担了部分责任,为什么又判73户业主一点责任都没有。他在起诉书中就提到了,这起案件的举证责任与一般的民事案件是不同的,应该适用于举证倒置的原则,而不是由原告来举证。具体理由,他将在上诉书中进行阐述。
被告业主律师:
结果在意料当中
对于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定的73户业主无责的判决结果,代理了好来居大厦46户业主的广东开物律师事务所的曾洛川律师认为,结果在意料当中。
曾律师说,他还没有接到南山区人民法院让他们去领判决书的通知,但是对于判决中关于73户业主不需担责的判决一点也不意外。“这是我们意料当中的,如果让73户业主承担责任,那么将会让更多的业主陷入恐慌。”曾律师说,虽然原告律师引用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但是举证的责任应该在原告方,而不是被告的业主。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在没有破案的情况下就追究73户业主的民事责任显然是不公平的。
曾律师提到,目前国内关于高空抛物的判例各不相同,有的法院就判决业主承担责任,而有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中国还不是判例法国家,因此存在判决结果不同甚至大相径庭的结果也是正常的。总体来看,曾律师认为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于业主是否担责的判决结果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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