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 住宅 | 办公 | 商业 | 别墅 | 院校 | 医院 | 工业 | 公建 | 工程 | 消防 | 园林 | 绿化 | 保安 | 保洁 | 客服 | 财务 | 试题 | 装修
| 收费 | 车管 | 社区 | 维权 | 博客 | 下载 | 招聘 | 基金 | 房产 | 预算 | 接管 | 交友 | 会展 | 论文 | 法律 | 规章 | 律师 | 论坛
今天是:

  没有公告

文章 下载 图片 业主天地 经验交流 笑话天地 美女图片 不收一分加盟费,就可成为各省市物业网站长。
您现在的位置: 东北亚物业网/东北亚业主网/东北亚物业管理网--全球最大中文物业门户 >> 文章中心 >> 物业信息 >> 正文
深圳:好来居砸童案 73业主无责 物业赔近23万
作者:刘春林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3
原告给出玻璃是从具体哪一业主家掉落的书面调查结果。
  起诉书称,受害人钟小雨是原告唯一子女,原告含辛茹苦将受害人抚育到10岁,钟小雨的去世,给原告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并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本案各被告作为好来居物业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未尽到相关管理职责,致使好来居物业上的玻璃发生脱落、坠落,造成受害人钟小雨死亡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各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累计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6万元。
  一审认为要求全体业主共同担责无法律依据
  一审法院认为,根据现场勘察工作记录、公安机关调查的记录,并结合发生事故的现场的地理位置分析,可以确定造成受害人死亡的玻璃是出自“好来居”的楼上,本案属于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案件,应当由它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而涉案的楼房是一栋高层建筑,建筑物内每套房屋均有独立产权,分别属于不同的所有人,在本案中的各个被告除被告深圳市锦峰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外,分别是该栋楼北面的不同房屋的业主,并非该栋楼房的共有人,各被告之间均是独立的主体,事发前没有联系,没有共同的侵权合意,所以各业主不是共同的侵权人。从公共危险行为的角度分析,本案也不存在共同危险行为,因为本案事实上只有一件坠落物,也就是说每一户都有可能有玻璃坠落,但仅仅发生一个行为,并不是每一家都发生了玻璃坠落的危险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关注社区
普通文章小区成了大市场随意摆卖出
普通文章楼道放杂物 庭院私建滥建
普通文章保安职业面临三大问题
普通文章社区居委会,请您来作客
普通文章多家住户刮中轿车 一碰头
普通文章西藏干部群众称 用实际行
普通文章网络销售挑战传统零售业
普通文章供给不足才是软肋?专家:
普通文章我们对“炒房团”太过宽容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姓 名: Oicq:
性 别: Msn:
E-mail: 电话: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容: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 CopyRight 2002-2007, PMAAA.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管理员QQ: 30359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