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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擅停水电 业主索要巨额赔偿金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7
由于开发商、原业主和物管三方因历史遗留问题扯皮,海口海甸岛新宏兴大厦的购房户楼先生深受其害,他所购买的商铺竟被物管长时间停止供水供电。近日,楼先生将擅停水电的物业管理单位告到法院,要求物管正常供水供电,并索赔租金损失4万多元,目前美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将于近日开庭审理。

  楼先生称,他于2003年12月购买海甸岛新宏兴大厦一层建筑面积为579.35平方米的商铺。之前,该商铺被出租给他人经营酒店,水电供应正常。楼先生购买该房产后,海南海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却以种种借口,经常停水停电,致使该酒店歇业。

  2007年2月,楼先生将该商铺出租给他人开办社区卫生服务站。因物管仍然没有给商铺供应水电,卫生服务站只好自购发电机发电。而楼先生每月得给卫生服务站补偿费用4000元。昨日上午,该卫生服务站负责人胡振连说,卫生服务站自开办以来,物管就一直没有供应水电,连排污管道也被物管封堵。

  楼先生和物管多次交涉未果,遂将物管公司告到美兰区法院,要求物管停止侵权,恢复水电的正常供应,并赔偿租金损失4万多元。对于楼先生反映的情况,海旅物管公司的负责人阮先生表示,开发商和原业主因历史遗留问题扯皮,导致所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一直没有结清,只要开发商或原业主把所欠物管费结清,物管公司可以马上供水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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