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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半数人不满意停车场管理  市民呼吁政府尽快出新规
作者:李伟俏    文章来源:生活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22
21日,生活报“解决停车难,请您提建议”引发诸多市民的广泛参与。在调查采访中,市民反响比较强烈的是关于停车场如何规范管理的问题,还有目前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停车场功能和用途一事。在城市机动车拥有量日渐增多的今天,市民呼吁政府应尽快出台新的《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对市民比较关注的问题重新划定。

  半数人不满意停车场管理

  ●哈尔滨市多数收费停车场的证照不齐全,如果逐一取缔,那停车问题岂不乱了套?

  ▲调查:在记者调查采访中,70%以上的市民不建议用取缔的办法来处罚黑停车场。哈尔滨市的张先生对记者说,许多收费停车场的经营者都是看中了停车场巨大的经济效益才铤而走险的,因为车主有需求,停车场必然要存在,关健在管理。

  有半数的被调查者对现在哈尔滨市收费停车场的管理不满意。首先,是对收费人员不满意,许多收费人员并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不能对进出的车辆进行正确的引导,有的收费员甚至连怎么样引导司机都不会。

  ▲建议:停车场的管理应该由一家负责,收上来的钱应该由政府统一支配。

  实行“泊位证”政策

  ●哈尔滨市机动车保有量近40万辆(截至去年底),而泊位只有12万多(近年统计),车往哪儿停?

  ▲调查:哈尔滨市的停车位“先天不足”,巨大的缺口远远满足不了市民的停车需求。随着车辆的增加,停车难的问题日益突出。按照国家规定,城市中每增加一辆注册车辆,就应增加1.2至1.5个停车位,车辆泊位的合理状态为1:1.15,即每辆车有1个泊位,外加15%的周转量。按这个比例计算,哈尔滨市目前泊位的缺口在三分之二。

  ▲建议:实行“泊位证”政策,有车位买新车才能上牌照,这样可能会限制私家车的增长。

  保护行人路权

  ●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是否应该优先?政府是否应该出台保障措施?

  ▲调查:目前,在哈尔滨市许多大街小巷、路边和小区的街路旁,都停满了车,导致行人的通道被占据,对这一问题市民反响强烈。大家普遍呼吁应该保护行人和非机动车路权,政府应该对此进行干预。

  ▲建议:设置临时停车场时,对能够提供充足车位的公共停车场服务半径200米内不再审批;不足5米宽的人行道、不足7米宽的单行车道和不足10米宽的双行车道不能设置停车场。

  多渠道建公共停车场

  ●公共建筑未按停车场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的,是否应在改扩建时补建?

  ▲调查:目前哈尔滨市许多公共建筑因历史遗留问题,当年在建设时将停车场挪作他用,应该在这些公共建筑进行改扩建时进行补建。

  ▲建议: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区,应当按照国家和哈尔滨市停车场的设置标准和设计规范,配套建设停车场。利用政府投资、融资建设的城市道路、桥梁下、广场等空间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占用费。

  火车站、客运码头、机场、道路客运站以及公共交通与自用车辆换乘的枢纽站、体育场、图书馆、医院、会展场所、旅游景点、商务办公楼及对外承办行政事务的办公场所;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旅馆、餐饮、娱乐等经营性场所因客观环境条件限制,无法补建停车场的,公共建筑所有者应按要求异地就近配建停车场。

  停车场不得挪作他用

  ●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批准建成的停车场使用功能或将停车位挪作他用是否应严罚?

  ▲调查:目前哈尔滨市一些大型商场和一些公共场所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私自将停车场变成摊位出租或挪作他用,对于这一状况,应该严罚。

  ▲建议:停车场管理者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动车停车场的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他用的,应该由有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恢复或按同类区域、同等规模就近重建停车场,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恢复或不重建的,应令其自责令时起至恢复或建成之日止,对责任单位按改变功能或挪作他用的停车位数,每个车位每日处以50元罚款,并对法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查封。

  小区划车位解决停车难

  ●目前哈尔滨市许多2000年以前建的住宅小区内没有停车场,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调查:哈尔滨市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住宅小区因为建的年头比较长,当时并没有在小区内设停车场,致使近年来许多新购车的市民无处停车,因此在小区内到处乱停,还无人管理。

  ▲建议:已建成的住宅区没有停车场或者停车场车位不够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在住宅区划定停车位,不得占用绿色用地和消防通道。因城市建设改造,需要拆除原有停车场的,由开发单位按同类地域相同规模,异地就近重建停车场。

  收费标准应体现人性化

  ●是否应该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

  ▲调查:在调查中,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始终是热点,有的市民认为收费高,还有的市民认为收费偏低。但是大家反映的共性问题是应该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段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这样比较合理,还可以缓解日益紧张的交通压力。

  ▲建议:繁华的地方多收点,偏僻的地方就少收点,全部统一的价格缺少人性化。

  在规范和统一收费标准的同时,应该参考周边城市的收费模式,按照区分时段和区域的办法来划分收费的档次。如:城市中心区停车场的收费将高于其他地方,而在停车高峰期进入中心城区停车场的价格也将与其他时段不一样等。这样有利于运动价格杠杆来进行调节,以缓解高峰期和中心城区的停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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