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执行宣传月 直击拖欠物业费“老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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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江苏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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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机关工作的王刚(化名)望着小区门口张贴的执行公告上自家的门牌号和自己的名字,脸一下就红了。第二天上班前,他专程去了南京市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局,把拖欠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给交了。“这下脸丢大了,早知这样早就交了。”他不好意思地说。 这是一起物业公司申请执行8户业主物业管理纠纷的案子。“刚开始我们采取了通常的执行措施,但是效果不明显。”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陶福友介绍说,大部分业主白天都在工作,只有晚上才在家,而法院的作息时间也不可能经常性地在夜间开展集中执行。后来,他们抓住大部分业主都在政府机关工作爱面子的心理,就在小区大门口、楼栋张贴执行公告。 “第一次我们只在公告中标明了案号、案由、楼栋,不点业主的姓名。这次公告后,就有5户业主主动来履行了义务。后来,我们又第二次张贴公告,这次在公告中详细标明了被执行业主的门牌号、姓名,行为的严重性及法律后果。这下,效果很明显!”陶福友笑着说,“公告一贴,第二天3户业主都来交钱了。” 张贴公告,这是雨花台区法院“执行宣传月”活动中的执行方法之一。4月1日至4月30日,该院开展了集中执行宣传活动,旨在运用新《民事诉讼法》,加强执行工作力度,直击“老赖”的痛处。 4月25日上午,执行局干警在分管院长的带领下,联合该院司法警察大队、板桥人民法庭共20余名干警,前往某服装厂依法拘留拒不履行的该厂法定代表人蒋某。这个蒋某是出了名的“老赖”,在上次的执行活动中,蒋某不仅不予配合,还召集该厂不明真相的工人对执行干警进行了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围堵、攻击。 为了确保再次前往该厂强制执行取得成效,他们事先制定了严密的计划,进行了详细分工,并选择周末这个特殊的时间段实行突击执行。在到达该厂大门之后,两名干警迅速控制了大门。其余执行干警则迅速冲进厂长办公室,将蒋某一举擒获,将其顺利拘留。 这次执行突击迅速果断,取得的效果极佳。一上班,该厂相关人员就来到法院,将应当缴纳的40万元执行款全部送来,干净利落地执结了这一起历经三家法院辗转数年却始终未有结果的骨头案件。 “这次的集中执行取得了显著战果。一个月下来,共执结102件案件,执行到位的执行款达到1583.31万元。这个数字在全市法院系统应该是数一数二的。”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张云萍告诉记者,一批曾经想方设法逃避执行的“赖账者”,不仅“旧账”得还,还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处罚。执行中拘留了两名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罚款42万元。 在采访该院院长姚志坚时,记者得知,该院党组始终坚持把执行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人员配备、物质装备上给予倾斜,作为一个拥有较高知名度的光荣团队,通过创新执行工作方法来提高执行工作质量效率是该院执行局一贯的优良传统。2008年是雨花法院的队伍建设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干警的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今年2月份,该院率先制定施行了执行局干警交叉执行等制度,此举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高度关注。 从5月份开始,“执行宣传月”活动又延续了一个月。“我们会继续积极尝试多种渠道、多种方法,并全方位公开曝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敦促其履行义务。相信下一阶段的成效会更明显!”张云萍充满信心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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