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就闹心,窗户漏风、墙也裂缝,物业和开发公司两头推,到现在也没解决利索。”刚刚搬了新房的孙女士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不交物业费,垃圾满天飞;交了物业费,啥事都得催。”无独有偶,家住沈阳市皇姑区某小区的毕先生不乏无奈地感触。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尽管大多数物业公司服务已越来越完善,但能让业主满意的仍是“凤毛麟角”。
业主委员会不是摆设
“都说人多势众,可怎么到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这儿就不灵了呢?”毕先生的疑问其实不无道理。按常理来说,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从数量上远远无法和业主相比,可一旦产生纠纷,受苦的往往是本应强势的业主。
“面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成立‘业主委员会’,这能避免单一业主面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时的无力。”沈阳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物权法》已经正式施行了,“每个小区都有各自不同的问题发生,但只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解决。‘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就是为业主争取利益。”
某知名笑星曾因物业问题和物业公司产生了影响颇大的纠纷,而最终的解决办法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首先就是成立了业主委员会,该笑星作为委员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跟物业公司进行对话,这才是正常的解决之道。
处理开发遗留问题是重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涉及到物业纠纷的投诉中,很多矛盾是出在开发商身上。比如先期承诺的很多配套设施没有兑现,或房屋质量、拆迁遗留问题等。
一位物业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在新房入住的1~2年间,业主投诉的主要问题大多还是质量、配套等问题,作为连接业主与开发商的物业公司只能起到协调的作用,大多数问题我们也无能为力。”
DTZ戴德梁行沈阳公司助理董事李成瑛表示,我国目前大多数物业管理公司还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化出来的,当业主与开发商沟通受阻时,很自然会将矛头转移到物业公司身上。物业公司解决不了,业主们只好拿出拒缴物业费的杀手锏,而不缴物业费,物业公司缺乏经营成本,自然消极怠工。缴费的业主自然也受牵连,最终结果是互相影响,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率更低。如此就陷入了恶性循环中,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业主。
将心比心是关键
反过来再看物业公司,李成瑛则认为,对于业主找物业“算账”的行为应该给予足够的理解。“大多数情况下,业主跟开发商很难直接对话,只好通过与物业交涉来解决问题。遇到这种状况,物业公司应一方面积极与开发商协调,同时也与业主们多沟通,做些解释工作。”李成瑛表示,最重要的就是物业公司应该站在业主的角度,将心比心,尽最大的力量帮助业主解决问题。
掰腕子
还是握手?
“你不缴费,我就想办法逼你缴!”
“活儿没干咋样还想要钱?门儿都没有!”
物业公司和业主“较劲儿”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谁是赢家?在已经发生的物业纠纷中,受伤的往往是业主。虽然他们人数众多,但总之避免不了沦为“弱势群体”的命运。
可物业公司呢?不光“收费难”,有时候还要蒙受“跟不良开发商同流合污”的不白之冤。
这就好像两个人掰腕子,不管谁输谁赢,劲儿都没少费。真要是实力相当没准儿还闹个两败俱伤。
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物业管理还算是个孩子,需要更多的理解与扶持。
实际一点说,也不能要求一下子就像著名的英国老管家那样处处让人舒心不是?不缴物业费,说起来挺牛,可实际也只是消极抵抗。物业没了钱,总不能让几个管理人员天天去扫楼梯吧?
业主也不容易。
谁不想家里家外干干净净,物业公司像个“贴心小棉袄”一样,可面对着一次次的憋气、窝火,一个个费尽口舌还不见得能解决的纠纷……物业公司换位思考一下也应该能理解吧?
无论业主还是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大家都是在社区这样的一个大家庭共同生活的一群人。
尽管有些问题需要改善和解决,但多理解彼此的难处、苦衷,多点宽容、多点尊重总是不会错的。
相互体谅至少好过较劲儿甚至敌对。
手握手往前走也总好过掰腕子较劲儿两败俱伤吧!
本版稿件由本报记者 张辉 采写
业主们都渴望物业服务成为自己安居的有力保障■本版图片由本报记者 石立飞 摄
居民与物业应相互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