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省长春市机关交通管理监控设备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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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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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委托,对 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交通管理监控设备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人: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 三、项目名称:长春市交警支队机关交通管理监控设备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的采购计划编号:0709-542 计划编号 预算总额(元) 预算内资金(元) 预算外资金(元) 自筹资金(元) 0709-542 1670000 0 0 1670000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六、报价有效期:为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七、答疑会时间:2007 年 11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 八、答疑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报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五份副本 十、发放谈判文件起始时间:2007 年 11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 十一、发放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07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十二、发放谈判文件地址:网上免费下载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开始时间:2007 年 11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 十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07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十五、递交报价文件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谈判会时间:2007 年 11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 十七、谈判会地址: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采购内容: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升级改造 十九、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十、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 签订合同后付款30%,验收合格后,付款60%,一年后付款10% 二十一、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交付验收 二十二、报价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维护方面的能力(提供用户单位证明原件)、并具有ISO9001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资质(提供原件); 2.系统所采用的主要软、硬件设备要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产品用户(提供用户单位证明原件)和厂商授权证书(原件)、厂商三年免费保修承诺书(原件),相关产品要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该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原件)。网络隔离系统需要有公安部和国家保密局的相关合格证书(原件)。 二十三、货物质量要求:null 二十四、售后服务:1年免费维修,上门全保修3年,免费培训操作和维护人员 二十五、谈判保证金:15000元 二十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补充说明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邮政编码:130011 传真:88779609 联系人: 郭春城 电话:88779602 张辉 电话:88779609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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